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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女警察嫁给 法官( 法官电影)

来自网友在路上 176876提问 提问时间:2023-05-11 13:02:39阅读次数: 76

最佳答案 问答题库768位专家为你答疑解惑

各位网友们好,相信很多人对华人女警察嫁给 法官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华人女警察嫁给 法官以及 法官电影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一览

1、曲小雪的故事概况

2、美国著名的辛普森案

曲小雪的故事概况

《尊严》在我没见到她之前,我完全不能想象一个无依无靠、弱不禁风的中国留美女学生,何以能够连续四年状告一个拥有巨大财富和势力,而且正在竞选市议员的美国银 ,直至在美国的法庭上取得最后的胜利?无辜受辱她叫曲小雪,出生于知识分子家庭。她从小喜欢文艺,在部队文工团演过话剧跳过舞,扮演过朱丽叶和白 这些舞台上最 形象。几年前她来到美国自费留学,一个教会里的朋友介绍她到一个美国 太太露意丝家里去打工。第一次见面,露意丝太太问曲小雪:“你叫什么名字?”“Angel。这是 英文名字。”“Angel是天使,是守护神,是 儿。可这是美国人的名字,你们中国人不能叫!”“我……我有中国名字, 中国名字叫曲小雪。”“Cheshire?这是英国的地名。”“不,不是Cheshire,是曲小雪。”“你们中国人的名字太难叫了,我可不打算为了雇用你而去学中文。这样吧,我叫你的时候,就摇铃。”露意丝说着就摇了摇手上的铃。“我……”曲小雪深感委屈,低声地说,“我……不是狗,我有名字。”“狗?狗从来不会跟主人顶嘴!”露意丝瞪了曲小雪一眼。曲小雪简直不相信在一个信奉民主的文明 会有这样一个不尊重别人的 太太!曲小雪想申辩,但最终还是忍住了,她不想丢掉这次工作机会。她就这样在露意丝家住下了,上午去学校上课,下午以及晚间她照顾露意丝太太的生活起居。露意丝付给曲小雪每月工资300美元,另外还提供两顿伙食。但这两顿伙食都是露意丝吃剩下的,如果曲小雪吃不完,露意丝还叫她用粉碎机打碎,搅拌成糊状的东西,放在冰箱里,下顿再吃。这哪是人吃的东西?连猫食都不如!有一天中午露意丝又让她吃这种“糊”,她实在咽不下,就没吃;晚上露意丝还让她吃“糊”,她真的是无法忍受了,就向露意丝提出:“露意丝太太,我想去买快餐吃。”“ 谁付钱?”“我。”“ 可合同上说好是由我负责提供你伙食的,我不愿意让人以为我毁约。这样吧,我付你二十块钱,你去买。钱等发工资的时候我一起给你。”当曲小雪把快餐买回来之后,露意丝堵在门口。“什么?你买了炸鸡腿!”“有什么不对吗?”“你是想用炸鸡腿和我提供的伙食做个对比,来羞辱我,是吗?你不配吃炸鸡腿!”露意丝夺过鸡腿扔进厨房的垃圾箱。曲小雪吓坏了,委屈得想哭,但又不敢哭,她只好跑到门外,跑得远远的,跑到一座山坡的林子里,眼泪哭干了,她才去了一个女朋友家过夜。她怎么能睡得着?她想了一夜。决意辞工。第二天曲小雪回来了,露意丝太太以从未有过的 来迎接她:“Angel,你昨天晚上到哪里去了?我真为你担心,一直在等你回来。上帝,总算又见到你了。你再也不要离开我了,好吗?”“露意丝太太,很抱歉,我要走。”“小姐,你不能走!”突然一个男子粗重的声音从楼梯口传来。原来是露意丝的儿子银 华从 顿回来了。他身材魁梧,身高1.85米,他站在瘦弱的曲小雪的面前,像是巨人。“先生,对不起,我不 合露意丝太太。”曲小雪说。“不,我母亲不知用过多少女管家,她最满意的就是你,她对我说过,她很喜欢你。”“先生,她是喜欢 逆来顺受……”“小姐,我和我母亲都不希望你走。” “谢谢你们的挽留,我已拿定主意。”“小姐,我想提醒你,我母亲之所以要挽留你,完全是可怜你!”“要说可怜,一个体弱多病、风烛残年的 太太也许比我更可怜吧!”“什么?”银 终于失去了耐心:“你有什么资格来可怜我们?今天我之所以不厌其烦地和你说这么多废话,完全是为了 母亲。要是在平时,你连跟我说话的资格都没有!我这一辈子最看不起 ,你们中国人连 都不如!”“请不要侮辱我们中国人!”事关中国人的尊严,曲小雪有些激动,“我可以告诉你一个我身边的例子。在我所在的大学里,我们全班有50个读硕士学位的,可47个都是我们黄皮肤、黑头发的中国人,而遗憾的是你的同胞只有3个,并且还是最后3名,但我们并没有看不起他们。”“你!” 华恼羞成怒,“你给我滚,滚出美国!”“很遗憾,你刚刚的 风度一点都没有了!”曲小雪不想再跟这一对母子说什么了,她跑进自己的房间,拎着箱子,准备尽快地离开这里。“等等!把箱子打开!”银 拦住了她。“这是 东西!”“我们要检查!”“你当我是贼?”“这可是你说的,我们在没有获得证据之前是从来不轻易说这话的。打开!”“打开!”露意丝也大声叫嚷。曲小雪强忍着屈辱,打开箱子。 华将她的衣物一样一样地抖落出来,扔了一地。此时曲小雪被羞辱得就像当众被扒光衣服一样。“快滚,滚!” 华用脚狠狠踢着曲小雪的箱子。“请把三个星期的工资给我。”“你还想要工资?我母亲已经付了!”“没有!”“我付了, 华可以证明!”露意丝也在一旁帮腔。“是的,我看见我母亲付给你了!”“你……”曲小雪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一个堂堂的银 ,竟然会蒙骗我一个留学生的钱!”“你敢说我蒙骗?你再说一遍!”“不值得了,我蔑视你!” 华突然狠狠地打了曲小雪一记耳光,打得曲小雪两眼冒金星。“你敢 ?”曲小雪捂着流血的嘴角,大声 ,“我要控告你!”“我先告你非法打工,让你解递出境,滚出美国!”已完全失去理智的 华抓住曲小雪的头发,狠命地往墙上撞,又把曲小雪踢倒在地,猛踢猛打。曲小雪全身血污,满地爬滚。她呼天抢地的哀号声惊动了邻居,邻居打了911报警电话。警察赶来时,曲小雪已经被打得遍体鳞伤,不成人形,昏厥在地上。警察先录了 华的口供。 华说:“我是露意丝太太的儿子 华。这位小姐是我母亲的管家。我母亲要辞退她,但她不肯离开,还咬伤了 手,所以就发生了冲突。我要控告她!”警察将曲小雪带到警察局。当曲小雪得知银 反咬一口,反而要告她咬人时,曲小雪大声哭喊着:“天呀,你们美国还有正义吗?他这是恶人先告状!他把我打成这样,被押上审判台的应该是他。我要告他、我要告他、我要告他!”说完,曲小雪又气昏过去。等她再度醒来,警察对她说:“你告他,他告你,你们当然可以互相控告。可我要提醒小姐, 华先生有律师,你告他,律师可以保他出去。他告你,你有律师吗?如果没有律师担保,我们怎么能放人出去呢?”“你要把我关在警察局?”“当然,如果你愿意在这份不对 华先生起诉的保证书上签个字, 华先生说,他也会保证不控告你,你就马上可以回家了。” “不,我要起诉他!”当曲小雪的女友闻讯赶到警察局,看到她伤成这样,就抱着她失声痛哭。女友要她马上在不起诉的保证书上签字,先赶快出来再说。曲小雪万般无奈,签字后便忍着剧痛随女友离开警察局。女友要送她去医院。曲小雪是个穷留学生,哪有钱去医院治疗?后来女友的丈夫——一个极富同情心的美国人,找到了一个愿意为曲小雪免费治疗的美国医生。医生诊断的结果让所有的人都大吃一惊:髌软骨 性挫伤、脊椎骨错位弯曲、严重脑振荡!“太残忍了!”医生愤慨不已,“怎么把你打成这样!一定要告这个畜牲!”对,一定要告,一个中国的穷留学生要状告一个美国的银 !于是曲小雪拖着伤痛的身子,开始了留学生史上从未有过的诉讼,开始了在美国也极少的诉讼。四方求告时间一天一天、一月一月地过去,仍然茕茕孑立的曲小雪一直没有找到可以帮助她的律师。美国法律规定,民事案件自案发起,一年之内必须起诉,如若过期,便视为自动放弃。曲小雪忧心如焚,可就在到期的最后几天,她终于找到了一个愿意承办这个案子的中国律师。他姓童,来自大陆,法学硕士。童律师很快就向地方法庭呈递起诉书, 立案,正式接受此案。于是云开日出,这场官司终于打起来了!童律师以极大的热情、极严谨的态度投入了这个案子的调查取证工作。他信心十足地对曲小雪说:“如果对方当事人没有那么 的背景,我有百分之百的把握打赢这场官司!”“ 那么现在呢?”曲小雪问。“现在我有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的把握!”法庭审理之前,原、被告双方的律师必须见面。见面之后童律师的态度突然大变。“撤消诉讼吧!”童律师对曲小雪说。“为什么?”曲小雪惊诧。“ 华请了三个律师,三个都是 顿的大律师,是真正的法学权威,其中有两个还是我在法学院导师的导师!”“再大的权威也不能颠倒黑白,再大的法官也要依法办事吧?”“法?曲小姐,你太天真了,美国的法律就是他们制订的,他们就是法!”“你的意思是不是说我们打不赢这场官司了?”“是的。 华正在竞选议员,他决不允许这场官司使他的选票受到影响,所以他才重金聘请三个大律师,意在 ,而且也一定会打赢。如果你想要打赢,除非……”“你说,除非什么?只要打赢这场官司,我做什么牺牲都不怕。”“除非你比他有钱!”“啊?”曲小雪已不想哭,她早已无泪。“ 顿的三位律师有个建议。建议庭外和解。”“庭外和解?不,我一定要他上法庭,要公开控告他!”“如果你一定要坚持上法庭,那我就不能做你的律师了。”“什么?你……”“曲小姐,我很想帮助你,况且这场官司打赢了,对我本人也有很大的好处……”“可你现在想的是打输了对你有什么害处!打输了,你的祖师爷就会敲碎你的饭碗,让你在法学界无立足之地!”童律师的临阵脱逃给曲小雪当头一棒,但并未熄灭曲小雪心中的熊熊怒火。她打算一人出庭,自己为自己辩护。于是她每天在求学和打工之余,日以继夜地自学法律,学习民事通则,熟悉法律条文,为自己出庭辩护做好充分准备。可就在开庭的前几天,曲小雪又接到童律师的电话:“曲小姐,我想我还是应该提醒你,在刑事案件中,当事人请不起律师,法庭可以代请;而民事案件一定要当事人自己请律师。任何一方没有律师出庭,法庭就不会开庭。所以我劝你还是接受对方的建议,庭外和解算了。”又是一个晴天霹雳!可曲小雪在晚上继续钻进法学书籍时,有个惊喜的发现:原来美国的律师法规定,律师接受了当事人的委托承办案件之后,如无正当的理由,不得中途终止办案。当天晚上,曲小雪给童律师打了电话:“童律师,我还是请你继续受理 案子。”“很抱歉,这已经不可能。”“那我只好控告你了!”“你控告我?”“美国律师法规定,律师无故中止办案是 的,我可以请求律师工会吊销你的执照!”于是在和 华打官司之前,曲小雪先和童律师打了一场官司。结果童律师败诉。为了保住饭碗,童律师只得重新拾起这个案子,与曲小雪再度合作。严辞痛斥在地方法庭上, 华的三个律师极力说服法官,并且在庭内和庭外向童律师施加压力,要他再度劝说曲小雪同意庭外和解。法庭最后也裁决为庭外和解,不进行诉讼判决。曲小雪不服,于是上诉;再次开庭,结果又是劝说曲小雪庭外和解;曲小雪仍然不服,继续上诉。结果这场官司打了4年,而曲小雪始终威武不屈,坚如磐石,始终坚持一个“不”字,最后使得这场官司一直由地方法庭打到了最高巡回法庭!在最高巡回法庭开庭的前几天晚上,曲小雪怎么也睡不着,她知道,这次最高巡回法庭开庭,被告 华是一定要出庭的;经过这4年坚韧不拔的上诉,她终于将这个 凶手告上了法庭,她确实很兴奋。 开庭了。她穿了一身白色套装,胸前别了 小小的浅红色的胸花。她不卑不亢,严肃而又得体。当 华在他的三个律师陪同下走进来时,曲小雪目光如剑,使他不敢与曲小雪对视,但又不得不故作矜持,有意表现出对曲小雪不屑一顾的样子。法官到庭,全体起立。 华和他的三个律师向法官点头致意,大声问好,有说有笑。这显然是心理战术,为的是让曲小雪精神瓦解,不击自溃。“法官先生!”曲小雪出其不意,站起来大声地说,“由于刚才表现出的被告及其律师和本庭法官不同寻常的亲密关系,我对本庭法官能否公正地审理本案表示怀疑,我请求本庭法官回避!”这如一声惊雷,使全场大为震惊。本庭法官、 华以及他的三个律师张口结舌,他们万万没想到他们搬起的石头砸到了自己的脚。事实俱在,陪审团和所有旁听者都看到了刚才的那场表演,当庭法官只得回避,宣告休庭。何时开庭,由下任法官另行通知。 又盼到了第二次开庭。这次换了个 法官。在原、被告双方宣誓之后, 法官宣布由原告陈述案情。曲小雪此时此刻终于站在了原告席上!她面对着这个严肃而陌生的美国法庭,面对着这位尚不知对这起案件持何态度的 法官,面对着使她4年以来历经悲苦、痛不欲生的被告——她的仇敌,面对着她坚 定会同情她、支持她的陪审团和旁听者,不由得感慨万千,悲从中来,还没说话,就已泪流满面,泣不成声了。 法官用木锤敲了敲桌子:“我要提醒原告,这里是庄严的法庭,请不要用这种戏剧性的表演来获取陪审团和听众的同情!”曲小雪委屈极了,这怎么是表演?不, 眼泪是从心上流淌出来的;流的不光是泪,也有血!“法官先生,你错了!”曲小雪愤慨地说,“我不知道你有没有女儿,假如你也有个女儿,也和我一般大的年龄,也在异国他乡打工求学,也被人打伤了,打得也像我一样的惨不忍睹:髌软骨 性挫伤、脊椎骨错位弯曲、严重脑振荡。只 她是外国人,她的肤色和她所在国的人的肤色不一样,她就无处申冤,状告无门,叫天不应,叫地不灵。在漫长的4年之后,历经艰难,才有一个法庭愿意为她主持正义。你想想,那个时候,你的女儿会是什么样的心情?她4年的泪水能不倾盆而出吗?难道她连哭的权利都没有了吗?曲小雪撩起衣袖和衣襟,露出手臂和背部的累累伤痕。“请法官先生看一看,这是表演吗?”曲小雪的伤痕历历在目,全场震惊。“对不起!” 法官不得不道歉,“我收回我刚才的话。”曲小雪开始了陈述,法庭上鸦雀无声。当陈述完毕时,曲小雪终于由于过分悲伤而昏倒。此时整个法庭的人就像接到指令一般,呼啦一下全都站了起来!法官不得不宣布暂时休庭,让曲小雪稍事休息。曲小雪苏醒后,继续开庭。 顿三位大律师在法庭上全力以赴,轮番上阵,他们运用了丰富的法学知识,发挥了最高的论辩技巧,有时委婉动听,有时又咄咄逼人,仅以专业水准而论,不得不令人叹服。他们承认他们的当事人 华在与曲小雪发生口角时,对对方有过伤害,但这是无意伤害,并非有意伤害,所以解决这类民事 最 合的办法是庭外和解。三位大律师还一再表示他们的当事人对庭外和解的诚意,也愿意给对方当事人一定的赔偿,凡此种种,也说得无懈可击。 法官最后宣布裁决结果:庭外和解。曲小雪愣住了,停了半晌,才大声地说:“不!” 法官说,这是最高巡回法庭的终审裁定,不能上诉。 顿的大律师马上表示,他们的当事人愿意赔偿5000美元。曲小雪还是坚决地说:“不!” 顿大律师又提出增加赔偿:5250美元。“不!”曲小雪仍不屈服,“ 价码不是钱,是要凶手 华向我道歉!”“曲小姐,”三位大律师连忙异口同声地说,“只要你同意庭外和解,可以道歉。”“我要他在法庭上,当着法官,当着陪审团,当着旁听席上的女士和先生们,公开地向我道歉!”“既然同意庭外和解,一切都应在庭外执行。在法庭上公开道歉没有法律依据。” 法官说。“如果不公开在法庭上道歉,我就不同意庭外和解!”曲小雪毫不退让。”“原告的无理要求已经超越正常的法律程序,本律师有权提出本案流审!” 顿的大律师钻到了一个空子。“请原告注意被告律师的意见!” 法官提醒曲小雪。“我注意到了。”曲小雪义正辞严,“请注意:为什么这么一个小小的民事案件,居然能引起加州民众和传媒如此大的关注。人们关注的是:为什么为了这么一个小小的案件,竟然请来了三个 顿的大律师,而对手居然是一个毫无任何背景的极为弱小的中国女孩。他们想知道美国法律在多大程度上能够做到公正?权势在多大程度上能够做到公正?权势在多大程度上影响着法官先生的判决?在本案中既然被告已经承认了对原告的蓄意伤害,可被告的律师又强迫原告庭外和解,法官也竟然同意,那么被告是否也强迫了法官呢?我想只要本案流审,明天的报纸和电台一定会很热闹。”旁听席上交头接耳,议论大哗。最后, 法官不得不重新裁定:“现在我宣布,被告 华先生无故伤害原告曲小雪小姐,被告赔偿原告5250美元,并当场向原告道歉。”全场鸦雀无声,所 的目光都投向 华。 华不得不站起来,小声地说:“我无故伤害曲小雪小姐,我表示道歉。”“我听不见!”曲小雪说。“请 华先生大声一点!” 法官提醒 华。“我无故伤害曲小雪小姐,我表示道歉。” 华又用稍大一点的声音重复了一遍。“我要被告看着我说!”曲小雪仍不满意。“你既然已经听见了道歉,就不要再提出过分的要求了!” 法官说。“这不过分,看着人说话是起码的礼貌,更何况是道歉!”曲小雪据理力争。“这……”“ 华先生,请你抬起头来,把你当初打 勇气拿出来,看着 眼睛,大声地向我道歉!”曲小雪愤怒地命令 华。 华完全被曲小雪震慑住了,他抬起头,不得不看着曲小雪,大声地说:“我向你道歉!”整个法庭一片欢腾。 顿律师连忙给曲小雪递上一张5250美元的支票。曲小雪接过支票,向全场抖了抖,义正言辞地说:“刚才被告不得不向我公开道歉之后,他们又非常及时地在法庭上给我这张支票,他们这样做,是想造成一种印象:这个中国人之所以旷日持久地坚持打这场官司,无非就是为了这张支票,让人觉得钱才是打这场官司的目的,也只有钱才能为这场官司画上句号。可你们错了!至少我这个中国人,当然,还有许许多多的中国人都绝不会在你们的美元面前低下自己高贵的人头!我打这场官司,是为了讨回我做人的尊严!尊严!美元,在 尊严面前一分不值。见鬼去吧!美元。”曲小雪说完将支票一点一点地撕碎,抛向法庭的上空。

美国著名的辛普森案

经典案例参考:前世纪审判——辛普森杀妻案  作 者:陈 伟

  橄榄球超级明星O.J.辛普森(Orenthal James Simpson)涉嫌 案,震惊全美,堪称20世纪美国社会最具争议的世纪大案之一。不少人认为,辛普森腰缠万贯,不惜花费重金,聘请了号称天下无敌的"梦幻律师队"(Dream Team)为自己开脱罪名。这帮律师唯利是图,凭着三寸不烂之舌,利用美国社会的种族矛盾以及刑事诉讼程序中的漏洞,把 着"如山血证"的检察官和警方证人驳得目瞪口呆,最后说服了陪审团全体成员,将 凶手无罪开释。这场全球媒体瞩目一时的"世纪审判"(Trial of the Century),无疑是对美国司法制度的极大讽刺和嘲弄。

  然而,事过多年之后,根据已公布的辛普森案档案和涉案当事人的回忆,人们惊奇地发现,洛杉矶市警方在调查案情过程中,未能严格遵循正当程序,出现了一系列严重失误,致使辛普森的律师团能够以比较充足的证据向陪审团证明,辛普森未必就是 元凶,很有可能 伪造罪证,用栽赃手法嫁祸辛普森。

  (一)有钱未必能使鬼推磨

  谈起辛普森一案,无论 白人都承认,假如辛普森是个雇不起一流律师的穷光蛋,那他非进大狱不可。这就叫"有钱能使鬼推磨", 中外都是一个理儿。可是,如果细琢磨一下,这个理儿好像又有点儿说不通。原因在于,若是论有钱,大名 的拳王泰森(Mike Tyson)比淡出体坛多年的辛普森有钱得多。可是,1997年泰森因涉嫌 遭到起诉后,尽管他同样花费天文价格,聘请了一帮名律师出庭辩护,但仍然无法摆脱被定罪的命运,在大狱里结结实实地蹲了好几年。那么,何以泰森落入正义之网,而辛普森却能逍遥法外呢?

  有一种解释是,泰森案陪审团以白人为主,而辛普森案陪审团成员多为 。 特别抱团,自然会偏向 球星。但是,这个说法同样不能完全令人信服。 辛普森案的12名陪审员中,虽然有9名是 ,其中却有8位是女性。一些研究陪审团的专家认为,这一构成对辛普森特别不利。根据美国学者对" 女性最讨厌啥样儿的 男性"这一社会学课题的统计和调查,最让 女性来气的 爷们儿有两种:一种是出名发财后立马就娶一个白妞儿当 婆的烧包;一种是动不动就对媳妇拳打脚踢的粗汉。而辛普森恰好把这两种坏样儿全占了。

  辛普森于1947年生于旧金山市的 贫困家庭。他曾获得全 学橄榄球联赛的最高荣誉奖 奖。进入职业联赛后,他先后在纽约水牛城鹰嘴队(Buffalo Bills)和旧金山淘金者队(San Francisco 49ers)担任主力,创造过一个赛季带球冲刺2003码的惊人记录(至今未被打破),被誉为橄榄球职业比赛史上的最佳跑锋。退出体坛后,辛普森又投身影视和广告业,在电影《裸枪》(Naked Gun)和《杀手势力》(Killer Force)中扮演主角;在 (ABC)和 广播公司(NBC)担任体育评论员;在美国最大的出租车公司赫兹(Hertz)担任形象 。另外,由于英文橙汁(OrangeJuice)一词的缩写恰好与辛普森名字的缩写OJ一样,所以佛罗里达一家饮料公司特意邀请他拍摄橙汁的促销广告,使OJ这个英文缩写成为美国体育 和超级广告明星的代名词。

  辛普森成名之后,一向有" "和"外黑内白"的名声。与空中 人 (Michael Jordan)和魔术师约翰逊(Magic Johnson)等著名 球星不同,辛普森对赞助 贫民区的活动和投资项目毫无兴 ,却热衷于跻身富有白人的高尔夫球俱 部。除了幼年好友柯林斯外,他的哥们儿无一 都是白人。同时,他也只 人性感女郎感"性 "。为了"脱黑",他甚至不惜重金聘请语音校正专家,反复练习,改掉了一口浓重的 贫民区口音。1977年,辛普森在一家高级餐厅与漂亮迷人、金发碧眼的白人女侍者妮可 布朗(NicoleBrown)一见钟情,不久便与第一任 妻子离异。1985年辛普森与妮可结婚后,因妮可怀疑他在外面有"二奶",两人关系开始出现裂痕。妮可曾多次打电话报警,指控辛普森对她拳打脚踢。

  辛普森案后,几位 女性陪审员一再表示,她们并未因被告是 而影响裁决,或对被告产生任何个人好感。在扬名天下、腰缠万贯之后,辛普森休掉 糟糠之妻,另娶白人金发女郎一事,极大地伤害了全美 女性的自尊心;而辛普森打骂白 子的粗暴行为,更使普天下不分肤色的所有女性不寒而栗。另外,在美国的刑事案审判中,12名陪审员中只要有1人持有异议,就会出现"死锁"(Dead Lock)现象,即所谓"悬而未决的陪审团"(Hung Jury)。在此情况下, 要重定开庭日期,控辩双方要重选陪审员听证和审案。所以,辛普森案陪审团做出被告无罪的 判决,与 构成陪审团主体并无绝对和必然的关系。

  那么,陪审团究竟凭啥得出了被告无罪的 结论呢?依照美国法律,作出判决的唯一依据只能是证据。美国是一个司法公开的 ,不仅刑事审判对公众开放,而且重大刑事案件的原始档案,如法庭记录、起诉书、证人供词、审问笔录、旁证材料、法医鉴定书、检方和辩方律师的开庭陈词和总结陈词等,在结案后都要全部对公众开放。根据已公布的辛普森案档案,陪审团之所以判定辛普森无罪,与警方和检方在办案和起诉过程中出现重大失误,使呈庭证据无法令人信服有直接关系。

  (二)警方办案三大失误

  尽管辛普森案是所谓世纪大案,但是,从这个凶杀案的刑事调查过程来看,洛杉矶市警方在侦破案件、搜集罪证、遵循正当程序等方面漏洞百出,涉案警官和刑事检验人员的专业素养实在令人不敢恭维。根据已公开的刑事调查记录和涉案当事人的回忆,警方在办案过程中至少出现了三个重大失误,对这个谋杀案的结局产生了极大影响。

  1.忽视现场勘查常识  1994年6月12日深夜11点50分,在洛杉矶市西区邦迪街(Bundy),一条名贵的纯种日本狼狗狂吠不已,爪子上沾满血迹,使一对散步的夫妇心生疑惑,尾随这条狼狗,来到一座西班牙式高级公寓楼前,结果发现了两具鲜血淋漓的 。他们吓得魂不附体,立刻狂敲隔壁住家大门,想借电话报警。但是,深更半夜的敲门声,却把宅主吓得半死,以为来了劫匪,便立刻打911电话报警。洛杉矶市警署两位警官接警后,火速赶到现场,发现是一宗恶性人命案后,他们便呼叫重案处的刑警前来增援。

  大批刑警赶到现场后,经初步调查,证实被害的白人女子35岁,名叫妮可,是 橄榄球明星辛普森的前妻;被害的白人男子25岁,名叫戈德曼(Ronald Goldman),是附近一家意大利餐馆的侍者。两人皆因利刃割喉致死。妮克的脖子几乎被割断,咽喉和颈椎骨都 在外,刀口喷着鲜血;戈德曼身中30余刀,死于颈部静脉断裂和胸腹腔大出血。凶杀现场血腥弥漫,惨不忍睹。辛普森与妮可的两个孩子尚在二楼熟睡,没有目睹这可怕的场面。

  死者身份辩明后,西区警察分局 布歇(Keith Bushey)决定, 几位刑警赶赴相距约4公里的辛普森住宅,通知他前妻遇害但孩子无恙的消息,并让辛普森着手安排把两个受惊的孩子带回家。另外,警方考虑到辛普森是被害人前夫,他的安全也在警方的关注之处中。这时,一位名叫福尔曼(Mark Fuhrman)的白人刑警自告奋勇,要求带队前往。在1985年的一次家庭 中,妮可被辛普森殴打后报警,福尔曼曾上门处理过他们的家庭暴力案,知道辛普森住宅的准确地址。于是,主持调查凶杀案的瓦纳特(Phipp Vannatter)警长便率领福尔曼等四名警探驱车前往辛普森住宅。

  布歇 从第一犯罪现场直接调 警官前往辛普森豪宅的决定,铸成了警方的第一个重大失误。原因在于,前去的四位白人警官都曾进入过血迹遍地的第一 现场勘察,他们的警靴和警服上很有可能已不小心沾染了血迹。照常理,布歇 应当 几位压根儿就没进入过第一现场的警官去通知辛普森,防止第一现场的血迹与后来被警方宣布为第二现场的辛普森住宅的血迹发生交叉沾染,这是刑事案现场勘查的基本常识。可是,警方在辛普森案中却完全忽视了这种常识。在采集证据和保护现场方面,警方也出现了很多忽视常识的重大失误。案发之后,大批刑警和刑事检验人员迅速来到现场,但法医却跚跚来迟,在案发10小时后才来到现场,错过了准确地鉴定被害人死亡时间的最佳时机。法医在解剖 时,不但没对 进行X光检查和采集妮克的右手指纹,而且对妮可死亡前是否受到性侵犯未作任何医学鉴定,致使破案线索 减少。为了"保护"现场,警方人员顺手从妮克的公寓中拿了几条白被单,小心翼翼地盖在了 之上。可是,由于辛普森与妮克离婚后仍然藕断丝连,案发数周前他曾在妮克公寓过夜,并经常来公寓看望孩子,被单上难免会有他的头发或皮屑,结果致使检方呈庭证据的可信度大打折扣。

  根据案发现场照片,辩方专家发现,妮可 的肩膀上有七点血滴。从这些血滴的形状和滴落方向看,它们不可能是妮可本人滴落的。根据常识推理,这些血滴很可能是妮可倒地后, 流着血从她 旁走过时滴落的。因此,如果这些血滴不是来自另一名被害人戈德曼,那一定就是凶手滴落的。这样,如果能证明这些血滴属于辛普森,那么他的嫌疑便倍增。可是,当辩方专家向警方检验人员提出查验这些血滴时,他们深感惊讶, 警方完全忽视了这些血滴的重要性。妮可的 在解剖前已进行冲洗,这些血滴永远消失了。

  2.警方涉嫌非法搜查  6月13日清晨5点,四位白人刑警来到建有围墙的辛普森住宅。他们在前门按了很久电铃,但一直无人应门。这时,福尔曼独自一人,沿围墙搜索了一圈,发现围墙后门的路上停着一辆白色 野马型越野车。经细心观察后,福尔曼高声叫瓦纳特警长过来察看,说在驾驶员位置的车门把手上发现了微小血迹。温纳特和另两位警官看到血迹后大惊失色。他们担心住宅内的人有生命危险,便决定进入住宅,进行紧急搜查。

  这一搜查之举,对这个世纪大案的结局有很大影响, 警官们当时没有搜查许可证。依照美国的司法观念,警察是一种合法的暴力和必要的邪恶,对这一机构的权力必须予以严格限制,否则它将沦为专制暴君和贪官污吏祸国殃民的工具。想当年,为了防止官府和警察为非作歹,滥用权力,任意搜捕和祸害小民百姓,美国宪法第四条 案明文规定:人民的人身、住宅、文件和财产不受无理搜查和扣押的权利,不得侵犯。除依据可能成立的理由,以宣誓或代誓宣言保证,并详细说明搜查地点和扣押的人或物,不得发出搜查或扣押状。西谚中所谓"私宅就是一个城堡,风可进,雨可进,国王不能进"的提法,具体地落实在美国宪法第四 案之中。

  1914年,美国最高 在威克斯诉美国案(Weeks v United States,1914)中首次明确规定,联邦 在审判时,必须把警方用非法搜查手段取得的证据排除在外,这是美国警方人人皆知的"排除规则"(Exclusionary Rule)。1961年,最高 在迈普诉俄亥俄州案(Mapp v Ohio,1960)中规定,"排除规则"同样 用于各州 。据此判例,警务人员若要进入民宅搜查,必须向法官宣誓担保,不但要以书面形式列举证据和理由,而且要详细说明搜查的地点、范围和时间。经法官审核批准,颁发许可证之后,才能进入民宅搜查。另外,警察只能在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行动,并应在搜查后向法庭提交所获证据报告。警察如果 搜查,不但会受到警纪严惩,而且会造成所获证据在法庭审判时一概作废的严重后果。法官如果违规颁发搜查证,将面临被弹劾和遭到刑事起诉的危险。

  在美国的司法判例中,涉及搜查和扣押的规定千变万化。几乎在每一起刑事案中,辩方律师的首要工作,就是挑 方搜查和采集证据的程序是否合法。但是,有关搜查的法律法规极为复杂,缺乏清晰明确的规定。比如,警察拦截和搜查平民 ,但是,如果 超速驾车,则警察有权拦截驾车人并开出罚单。但如果警察趁机要求搜身和搜车,则驾车人有权当场拒绝。可是,如果警察无意中在车后座发现了类似 的烟蒂,在没有搜查许可证的情况下,警察是否有权搜车?如果警察搜遍全车后没发现毒品,却意外地发现了非法枪枝,那么,警方的搜车行动是否违宪?搜获的非法枪枝是否能作为呈庭证据?对于这些复杂的法律问题,并无 的 和答案,只能由法官在审判时审时度势,酌情裁决。

  20世纪60年代后,由于犯罪率急剧上升,"排除规则"遭到美国社会各界极大指责。批评者认为,过于严格地实施"排除规则",将会给警方破案造成极大困难。在很多情况下,仅仅由于警方粗心大意或急于求成,未能严格遵循程序,致使很多罪犯在铁证如山的情况下逍遥法外。尼克松 执政后,先后任命了四位保守 人士出任 官要职,试图推翻或 "沃伦 "那些对罪犯"心慈手软"的判例。此后,最高 对"排除规则"的解释略有改变。1984年,最高 在美国诉里昂案(United States v Leon,1984)中规定,当搜查不完全合乎程序要求时,如果警方的所作所为具有"良好诚信"(Good Faith)和"合理相信"(Reasonable Bepef), 在审案时可以引用搜获的证据。

  在辛普森案中,涉案四名警官皆为 手,每人都有20年以上刑事侦查经验。对于限制警方搜查的案例和法规,他们恐怕比初出茅庐的律师了解得还要多。稍有法律头脑的警官都应明白,美国诉里昂案的裁决虽然对警方有利,但这个判例对所谓"良好诚信"和"合理相信"的解释模棱两可、含糊不清。而体坛巨星辛普森涉嫌 一案,毫无疑问将是轰动全 世纪大案。为了防止被辩方律师钻空子,警方应当格外谨慎,严格遵循法律程序。

  在辛普森案中,从当时福尔曼发现血迹和长时间无人应门的情况看,四位警官擅闯民宅之举,勉强可以算是具有"合理相信"。但是,警官们进入住宅后,一旦发现辛普森及其家人没有生命危险,就应停止搜查。只有当与法官取得联系,申请到搜查许可证后,才能对辛普森住宅进行合法搜查。

  但令人费解的是,在没有面临迫在眉睫危险和非紧急情况下,福尔曼警官独自一人,迫不及待地在辛普森宅内继续搜查,结果铸成了警方在此案中的第二个重大失误。决定进入住宅后,福尔曼自告奋勇,抢先翻越围墙,从里面打开前门,四位警官便直奔豪宅。可是,按了很久的电铃,仍然无人应门。于是,他们绕行到住宅后边,去三间独立客房敲门。在第一间客房,有一位睡眼惺忪的白人出来应门,他自称是辛普森的哥们儿,名叫凯林(Kato Karpn)。他告诉警察,辛普森和第一任 太太生的大女儿住在隔壁第二间客房。当刑警们把辛普森女儿从梦中敲醒后,瓦纳特焦急难耐地向她询问辛普森的去向。她回答说,父亲已于昨夜赶搭 机到芝加哥,参 场赫兹公司很早就已经安排好的高尔夫球商业比赛。警官当即打长途电话给辛普森,告知他前妻遇害的噩耗。辛普森闻讯大惊,表示将迅速赶回洛杉矶。

  当瓦纳特等人询问辛普森女儿和打电话时,福尔曼在隔壁单独盘问凯林,打听昨晚有无异常情况。凯林称,大约在晚上10时45分左右,他听到客房背后一声巨响,墙壁上的挂画都被震动得摇晃起来,他当时以为是轻微地震,没放在心上。福尔曼疑心大起,立即拔出手枪,独自一人、单枪匹马地到客房后搜查。大约18分钟后,福尔曼高声叫来其他刑警,说在屋后悬挂式空调机下的走道上,发现了一只沾有血迹的右手黑色皮手套,这只手套与在凶杀案现场发现的另一只手套相配。但是,在血手套现场没发现其它血迹以及可疑的脚印和痕迹。福尔曼解释说,估计在半夜三更、黑灯瞎火之时,凶犯潜逃在屋后,一不留神撞在了空调上,在惊慌失措中遗落了手套。

  发现血手套后,刑警们又找到了更多线索。他们发现,在围墙前门车道,以及从前门通往住宅大门的小道都有血滴的痕迹。这样,警方认为已有足够理由怀疑辛普森是凶杀嫌疑,便宣布辛普森住宅为凶杀案第二犯罪现场,正式向法官申请搜查许可证。在后来的搜查中,福尔曼在二楼卧室的地毯上发现了一双沾有血迹的袜子,它成为指控辛普森涉嫌 的重要证据之一。

  可是,福尔曼在没有搜查许可证和非紧急情况下,单枪匹马地在辛普森住宅 肆搜查一事,使警方出现了涉嫌违反正当法律程序的严重问题。依照美国法律,在某些人命关天的特殊情况下,警官可以用电话或其它 化通讯手段与法官取得联系,法官了解现场情况后,可以口头授权警察进行搜查。只有在面临生命危险或罪证可能被销毁的紧急情况下,警察才能破门闯入民宅搜查。可是,警官们进入辛普森住宅后的境遇并非如此。

  在预审时,辩方指控白人警探心怀偏见、先入为主,早在案发之初,就已把辛普森内定为主要嫌犯,然后故意寻找借口,闯入民宅非法搜查。这样,假如法官判决警方违宪,则搜获的血迹和血手套都会成为"压下不用的证据"(suppressed evidence),不能在审判时呈堂。但法官听取了警方的辩解后,裁决搜查行为合法。尽管如此,在庭辩期间,面对辩方律师的穷追猛打,福尔曼死活也解释不清,作为一个有多年刑事侦察经验的 手,在非紧急情况下,明知没有搜查许可证,为何仍然独自一人、单枪匹马地在住宅内大肆搜查?辩方借此怀疑,福尔曼之所以急不可耐地闯入住宅搜查,很可能是为了借机伪造证据,用栽赃手法嫁祸被告。

  3.警官携带血样返回现场  6月13日中午12点,当辛普森从芝加哥匆忙赶回洛杉矶时,警方已封锁了他的住宅。主持调查的瓦纳特和兰吉警官让他到警署总部来一趟,澄清一些疑点,辛普森当即随口答应。

  这时,辛普森的私人律师要求随同前往,但辛普森坚持说,自己与凶杀案绝对无关,用不着律师。在盘问开始之前,瓦纳特向辛普森宣读了"米兰达告诫",提醒他有权保持沉默,有权请律师在盘问时在场。但辛普森同意放弃沉默权,独自一人与两位刑警谈了半个多小时,希望能给警方提供一些破案线索。照常理,如果辛普森是 凶手,沾有血迹的手套和袜子还遗留在客房后和卧室地毯上, 时刺破的手指伤口未愈,就是借他10个胆,恐怕他也不敢在没有律师在场的情况下,单枪匹马地与经验丰富的刑警周旋。在案发当天那种心绪激荡、大受 的情况下,如果他在盘问过程中颠三倒四、自相矛盾、谎言连篇、破绽百出,他的口供将成为检察官指控他犯罪的重要证据。在美国社会中,犯罪嫌犯拥有沉默权的"米兰达告诫"家喻户晓。如果心怀鬼胎,他完全可以依法拒绝审问,或者至少要求律师在审问时坐镇压惊。但是,辛普森并没这样做。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警方白 费了单独审问辛普森的千载良机。在多年的破案生涯中,警官们似乎已习惯于嫌犯像榆木疙瘩一样一声不吱,极少碰到过嫌犯自愿地放弃沉默权的好事,把盘问嫌犯的谋略和技巧早就忘得一干二净。在审问过程中,两位刑警非 气,没有盘问辛普森在案发之日的具体行踪,他们提出的问题既缺乏逻辑又不连贯,远远低于警校低年纪学生水准。按常理,警官们应当刨根问底,穷追猛打,尽可能地套出更多口供,把盘问一直进行到辛普森不愿回答问题或请求律师在场时为止。可是,警官们竟然草草收兵,主动结束了审问。这样,警方既没得到任何破案线索,也没得到任何可以用来起诉辛普森的口供。事后,主持起诉的检察官气得七窍生烟。

  在审问过程中,瓦纳特告诉辛普森,警方已在他的住宅内发现了一些可疑血迹。辛普森当即表示,愿意提供自己的血液样品,以便澄 相。于是,警署的护士便从辛普森身上抽取了血液样品。按常规,为了防止血样凝固和变质,警方在辛普森的血样中添加了防腐剂(EDTA)。这时,瓦纳特注意到,辛普森左手用绷带扎住,且有肿胀迹象。辛普森解释说,手指不知咋整的弄破了。对于弄破的具体时间,他解释得含含糊糊,前后矛盾。征得辛普森同意后,瓦纳特指挥摄影师将伤口拍摄下来。值得一提的是,辛普森此时仅是犯罪嫌疑人,法官虽已颁发搜查许可证,但尚未正式颁发逮捕令。辛普森如果心里有鬼,他完全可以拒绝与警方合作,拒绝抽取血样和拍摄伤口照片。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得到辛普森的血样后,瓦纳特警长并未将它立即送交一步之遥的警署刑事化验室,反而却携带血样回到了32公里以外的凶杀案现场。整整三个小时之后,瓦纳特才磨磨蹭蹭地将血样交给了刑事检验员丹尼斯 冯(Dennis Fung),后者当时正在现场取样勘查。天下竟然有如此荒唐的刑警,居然手持嫌疑犯的血样,在血迹遍地的凶杀案现场遛达了三个小时之久。在庭审时,面对辩方律师的质问,瓦纳特解释说,根据工作条例,所有证据必须先登记编号,然后才能送交刑事化验室存档。而丹尼斯 冯正是负责登记编号的警员,所以他才携带血样回到了犯罪现场。可是,辩方死死抓住这个重大疑点,大加渲染。辩方律师卡克伦把瓦纳特和福尔曼贬称为"一对 "。使陪审团对警方涉嫌 乱纪、栽赃陷害的疑虑 加深。

  瓦纳特身携血样返回第一犯罪现场,铸成了警方在此案中第三个重大失误。在庭审时,警署护士出庭作证时说,他 从辛普森身上抽取了大约7.9至8.7毫升血液样品。可是,辩方专家在警方实验室只发现了6.5毫升的血样。换言之,大约1.4至2.2毫升的辛普森血液样品竟然不翼而 。辩方借此怀疑,瓦纳特携带血样回到第一犯罪现场,很可能是为了借机伪造证据。

  (三)公路追捕与刑事起诉

  警署审问和抽取血样之后,辛普森得知自己已沦为头号嫌疑罪犯。为了避开新闻媒体的骚扰,他暂时躲在一位律师朋友位于半山腰的神秘豪宅中,开始筹组"梦幻律师队"。辛普森借用橄榄球术语,给自己挂上了球队 板兼指导的头衔。负责协调指挥全队进攻的"四分卫"(Quarterback)角色,由大名 的犹太裔律师萨皮罗(Robert Shapiro)担任。他曾出任好莱坞影星马龙 白兰度(Marlon Brando)的律师。冲锋陷阵的跑锋要职,由著名 律师柯克伦(Johnnie Cochran)担任。此公在70年代出任过洛杉矶市副检察长,后来下海开业,成为法律界声望极高的大律师,曾帮助音 巨星迈克尔 逊(Michael Jackson)打过官司。

  萨皮罗律师人脉极广,颇有运筹帷幄之才。他从 顿请来了著名刑事律师李贝利(Lee Bailey),此公被誉为美国律师界最拔尖的盘诘高手之一;从纽约请来了舍克(Barry Scheck)律师,他是擅长在刑事案中应用DNA证据的头号权威;从阿尔巴尼请来了解剖和法医专 登(Michael Baden) ,他曾在肯尼迪 被刺案中担任首席法医。由于辛普森案的管辖权属于加州 ,应用加州法律和司法判例,萨皮罗邀请加州法律专家、加州大学圣塔克拉拉校区法学院院长乌尔曼(Gerald Uelmen)入伙,他曾为"五角大楼文件泄密案"(New York Times Co. v United States,1971)的主角 斯伯格(DanielEll erg)担任过辩护律师。

  阵容如此强大,萨皮罗仍不放心,由于警方涉嫌非法搜查,事关美国宪法第四 案,萨皮罗又说动 大学法学院教授德肖维奇(Alan Dershowitz)加盟。这位教授曾任最高 官哥德伯格(Arthur J. Goldberg,1962 1965任职)的法律助理,是全美声望极高的宪法权威和上诉律师。为了确保胜诉,萨皮罗又叫上康涅狄格州警政厅刑事化验室主任李昌钰(Henry Lee) 出任专家证人。此公是美籍华裔刑事鉴识专家,以精湛、独特的刑事侦查与证据鉴识技术享誉国际警界,因屡破奇案被媒体誉为"当代福尔摩斯"。此外,辛普森悬赏50万美元巨款,奖励提供破案线索的举报人,并雇佣了几位著名私人刑事侦探调查凶杀案真相。据 估算,维持"梦幻律师队"正常运作的全部开销,至少应在600万美元上下。

  6月17日上午8点,即案发5天后,根据现场血迹化验和DNA测试结果,检方决定立案起诉辛普森。警方要求他在上午10点准时投案自首。此时,"梦幻律师队"中的萨皮罗律师、贝登 、李昌钰 等人正在向辛普森了解案情,从他身上采集头发和血液等检验样品。萨皮罗以辛普森情绪低落、心理不稳为理由,请求警方延缓几个小时。上午11时,警方拒绝了延缓的请求,并 出刑警前往神秘豪宅逮捕辛普森。

  中午12时左右,当刑警赶到豪宅时,辛普森突然失踪了。临行前,他留下了一封诀别信,信中说:"我与妮克之死毫无关系。我爱她,一直都非常爱他,而且将永远爱她。如果我们之间有什么矛盾的话,那只是我爱她太深。"结尾写道:"请不要为我悲伤,毕竟我一生 ,又有好友无数。请大家记住真正的OJ,而不是眼前这个在人生中迷失方向的人。"下午3时,警方在电视上了公布了辛普森的照片和 照资料,宣布他是在逃通缉犯。萨皮罗律师召开记者招待会,向媒体宣读了辛普森的诀别信,并在电视上请求辛普森不要轻生。

  那么,辛普森打算远走高 、畏罪潜逃吗?似乎不太像。当天下午5点56分,警方在加州高速公路上发现了辛普森的白色野马车。在长达约6个小时的时间中,他乘坐的越野车一直在洛杉矶市郊徘徊。

  据辛普森自己解释,他只是到安葬妮克的墓地去了一趟,悲痛欲绝。驾车司机是辛普森的铁哥们兼队友柯林斯,他一边驾车一边用 电话与警方通话,声称辛普森此时躺在后坐,手持枪支,情绪沮丧,如果警方强行截车捕人,辛普森有可能会自杀。

  6月17日下午,恰好是美国职业篮球联赛(NBA)总决赛的第五场,纽约尼克斯队大战休斯顿火箭队。笔者 球赛看得正来劲儿,没想到,当警方发现了辛普森的越野车后,全美各地电视台突然临时中断节目,画面一律改为现场直播警车跟踪白色野马车的实况,真让人扫兴。这时,辛普森终于开始与警方对话,他同意束手归案,但要求先回趟家,跟没娘的孩子和家人打声招呼。警方担心出人命,便同意了他的请求。这样,白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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