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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宿舍管理规定十条(北京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来自网友在路上 151851提问 提问时间:2023-05-03 18:34:07阅读次数: 51

最佳答案 问答题库518位专家为你答疑解惑

各位网友们好,相信很多人对员工宿舍管理规定十条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员工宿舍管理规定十条以及北京员工宿舍管理规定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一览

1、宿舍文明行为规范十条

2、员工宿舍卫生简单十条制度

宿舍文明行为规范十条

宿舍文明行为规范十条

  宿舍文明行为规范十条,宿舍是学生的家,为了让学生生活质量更好,宿舍守则是必不可少的。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下面看看宿舍文明行为规范十条。

  宿舍文明行为规范十条1

  (一)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校规校纪。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团结、帮助、关心宿舍同学,遇事多沟通,和睦、融洽相处。

  (二)严禁在宿舍内吸烟、喝酒、赌博等行为。

  (三)保持宿舍安静,禁止打架、吵闹、高声喧哗和大音量播放音乐。

  (四)遵守作息时间规定,按时就寝,按时起床,严禁晚归和夜不归宿。

  (五)严禁在学生公寓内张贴、传播、观看危害国家安全或扰乱社会秩序、不利于民族团结或具有宗教色彩的画片、海报、书籍、刊物、影碟等。

  (六)严禁在学生公寓内书写张贴标语、大小字报、广告等。

  (七)学生住宿严格按指定的寝室和床位住宿,不得随意调换,严禁挪用、拆除宿舍及自习室家具。

  (八)不以任何形式在宿舍楼内收购和销售物品。

  (九)严禁在宿舍进行任何形式的宗教活动。

  (十)禁止在宿舍内饲养各类宠物。

  宿舍文明行为规范十条2

   员工宿舍行为规范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宿舍日常管理,维护宿舍整洁与卫生,规范员工住宿条件及行为,保障住宿人员人身及财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对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三、职责

  1、人事行政部负责本制度的制订、执行、监督、完善。

  2、人事行政部负责员工住宿的安排、分配、管理。

  3、宿舍长全面负责本宿舍卫生、安全、纪律等方面的日常管理。

   四、住宿标准

  1、公司宿舍按员工职位级别划分为普通员工、主管、经理、高管四类级别标准,具体标准见下表:

  2、公司宿舍房租费、物业管理费、供热费、有线电视费由公司承担;公司不承担宿舍的水电费(由宿舍成员均摊)、电话费、网络费、宿舍设施非正常损坏产生的费用。

  3、原则上要求所有非天津本地的'员工都要入住公司宿舍,特殊情况如需外宿的,必须提前一个月填写《员工外宿申请表》(见附件1)向人事行政部提出申请,经分管行政的副总经理批准后,可按级别标准享受公司住宿补贴。

  4、公司聘用天津本地的员工不享受公司住宿补贴。

  5、因个人违规被取消入住宿舍资格的,不能享受公司住宿补贴。

   五、住宿规定

  1、每个宿舍设宿舍长一名,由该宿舍内部成员投票产生,公司补贴宿舍长每人每月100元。

  2、宿舍长负责制定本宿舍的《宿舍卫生轮值表》,宿舍成员必须服从宿舍长的管理,按《宿舍卫生轮值表》安排,自觉打扫宿舍卫生。

  3、注意个人卫生,不得随地吐痰和乱扔垃圾;衣服、床单、被套等私人用品要经常换洗,保证干净无异味。

  4、员工起床后,自觉把床上和宿舍内的私人物品整理好。

  5、员工个人贵重物品如钱包、手机、电脑、银行卡等要妥善保管好,不得随意乱摆放。

  6、爱护公物,不得有故意破坏行为,对丢失或非正常损坏公司财物的,要按价赔偿。

  7、不准在宿舍地面、墙壁、门窗、床架上乱贴乱画,不准高空抛物。

  8、保持卫生间清洁,定期清洗便池,便后必须冲水。

  9、节约用水用电,注意用电安全,不准私自乱接拉电线及违规用电。

  10、宿舍内不准大声喧哗、追逐取闹,晚上22点过后不可使用音量过大的音响设备,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11、宿舍内不准赌博、打架、斗殴,不准有伤风化等违法行为。

  12、宿舍内严禁私藏刀具、枪、毒等违法物品,一旦发现,公司将按国家法律法规交由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13、如遇外出,晚上不回宿舍过夜的,必须在当晚22点之前通知宿舍长,并说明去向,由宿舍长进行登记。对未按规定通知宿舍长而又在外发生人身财产损失的,公司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14、最后离开宿舍的员工应检查确认关好水电开关、窗户,锁好门后方可离开,睡觉前必须对宿舍大门进行反锁。

  15、宿舍公共设施出现故障,由宿舍长向人事行政部提出维修申请,如属人为故意破坏的,一经查实,维修费用由损坏者承担。

  16、公司宿舍原则上不准留宿外来人员,如有特殊情况确需留宿的,必须得到公司领导批准方可。

  17、遵守社会公德及宿舍小区管理规定,与邻舍和睦相处。

  18、违反上述规定的,人事行政部将视具体情况进行通报、警告、罚款、取消入住宿舍资格的处理。

   六、宿舍卫生安全检查、评比

  1、每月底由人事行政部组织本部门人员及所有宿舍长对宿舍进行检查,并依据《宿舍安全卫生检查表》(见附件2)项目对检查进行评分。

  2、人事行政部于检查后第二天对检查评比结果予以公布,以示嘉勉和改善。对检查评分不合格的,则取消该宿舍长当月补贴100元。

  3、参加宿舍检查的人员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检查评分,不得弄虚作假、假公济私。

   七、解释权

  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负责制订、修订和解释。

   八、实施时间

  本制度自20xx年12月11日起实施。

  宿舍文明行为规范十条3

   大学文明宿舍守则

  第一条 为加强xx校区宿舍文明建设,发挥学生宿舍作为学生思想教育、学习、文明行为养成阵地的功能,教育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树立良好道德风尚,创造整洁文明的学习、生活环境,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设立宿舍文明卫生评比检查组,学生工作办公室派专人任组长,各学生工作站负责人任组员,定期检查各学生工作站的宿舍文明建设开展情况。

  第三条 各工作站成立文明宿舍评比小组,组员由各学院相应的学生干部组成,负责对学生宿舍日常内务卫生、纪律等方面进行检查和评比。

  第三条 文明宿舍评比内容及要求:

  (一)宿舍内务卫生(50分):

  1.地面干净,无垃圾、积水、痰迹;

  2.门窗玻璃干净,无污垢,无积尘;

  3.桌面干净、整洁,桌上物品及桌椅摆放整齐;

  4.卫生间整洁,厕所无污垢,无异味;

  5.墙面无污垢,字画张贴有序;

  6.卧具干净,叠放整齐;

  7.床下无积尘,鞋子摆放整齐;

  8.室内毛巾挂放整齐,无衣物、杂物悬挂;

  9.行李等物品排列整齐,书架叠放整齐;

  10.杯子、脸盆、热水瓶、水桶等生活日用品摆放整齐有序;

  (二)宿舍纪律(50分):

  1.严格作息,无“夜迟归、夜不归”现象;

  2.不在就寝时间吹拉弹唱、大声喧哗;

  3.不在宿舍内酗酒、赌博;

  4.爱护公物,爱护宿舍一切生活设施;

  5.不得在宿舍留异性;

  6.不私拉乱接电源电线,不使用热得快、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7.不在宿舍点蜡烛;

  8.不在宿舍内燃烧杂物,不把易燃易爆或有毒物品带入宿舍;

  9.宿舍无起哄、摔瓶、打架、斗殴事件;

  10.无在走廊、宿舍门口随意泼水现象。

  第四条 学校根据学生文明宿舍平常检查评比情况,一学期进行总评,具体等级标准为:90-100分为优;80-89分为良;70-79分为中;60-69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

  第五条 凡具备下列条件的,学校予以相应的奖励:

  (一)凡宿舍成员见义勇为,受到有关部门嘉奖的,加5分。

  (二)凡宿舍成员在学习、科研以及集体活动中有突出成绩的,加3分。

  (三)学期总评在优以上的宿舍授予“文明宿舍”称号,学校将给予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该宿舍成员学期综合测评成绩均可加0.3分,楼长、层长、室长各加2分。

  (四)学期总评中“文明宿舍”比例达到60%以上的班级,学校给予辅导员相应奖励。辅导员在引导学生创建“文明宿舍”活动中的工作成绩将作为评选优秀辅导员、先进班级的一项重要依据。

  第六条 学期总评中,良以上等级的宿舍比例未达到60%的班级不能参加先进班级、先进团支部的评选;未达到优、良等级的寝室,其成员不能参加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及其它单项奖的评比。

  第七条 学期总评成绩平均分未达到及格标准的寝室,责令其整改,其成员学期综合测评成绩均扣2分。

  第八条 本办法由xx校区管委会负责解释,自2005年10月1日起执行。

员工宿舍卫生简单十条制度

员工宿舍卫生简单十条制度如下:

1.地面干净整洁,无纸屑、果皮、杂物、污水积存现象。

2.床上被褥床单叠放整齐,干净整洁,方向一致;床铺下鞋子摆放有序,统一形式。无乱扯乱挂、乱刻乱画。

3.暖瓶、洗漱用品、餐具、卫生用具等要有层次、统一位置、固定摆放;脸盆内不能出现污水不倒现象。

4.门窗、玻璃、柜子、灯具上(包括洗手间、卫生间)无浮尘污迹,室内墙角无蜘蛛网等现象。

5.楼道内公用电话上无尘土积存。

6.楼道灯具、电器开关、楼梯扶手及楼梯台阶、标语干净整洁。

7.洗手间、卫生间地面、瓷片干净整洁,无果皮、纸屑等杂物和污水积存,空气新鲜。便道内无粪便积存、冲刷干 净,流水畅通。

8.按照消毒规范消毒。

9.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时休息和起床,要保持宿舍区的安静。

10.要搞好内务管理,被子、毛巾等日用品摆放做到统一、整齐、规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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