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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真实案例(涉及经济法的热点事件)

来自网友在路上 145845提问 提问时间:2023-05-19 00:08:18阅读次数: 45

最佳答案 问答题库458位专家为你答疑解惑

各位网友们好,相信很多人对经济法真实案例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经济法真实案例以及涉及经济法的热点事件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一览

1、国内重大经济法案例

2、经济法案例 急!

国内重大经济法案例

国内重大经济法案例:

例一、吴英集资 案

吴英集资 案,被告人吴英集资 一案,浙江省金华市中院一审认定,被告人吴英于2003年至2005年在东阳市开办美容店、理发休闲屋期间,以合伙或投资等为名高息集资,欠下巨额债务。为还债,吴英继续非法集资。

2005年5月至2007年1月间,吴英以给付高额利息为诱饵,先后从林卫平等11人处非法集资人民币7.7亿余元,用于偿付集资款本息、购买房产等,实际 金额为3.8亿余元。一审以集资 罪判处吴英死刑,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例二、 商标权

1、前因后果

2001年后,看到凉茶市场蓬勃发展前景的鸿道集团董事长陈鸿道寻求再次续签协议,并最终如愿以偿,得到了两份宝贵的“协议”:广药集团允许鸿道集团将“红罐 ”的生产经营权延续到2020年,每年收取商标使用费约500万元。

这个惊人的低价,与“红罐 ”市场上的红火,形成了强烈反差。

2、导火索:

广药招募新合作伙伴 2010年11月10日,广药集团在“中国知识产权(驰名商标)高峰论坛暨广药集团 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新闻发布会”上宣布,广药集团旗下“ ”品 价值,经 名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为1080.15亿元,成为目前全中国评估价值最高的品 。

同时,广药集团还宣布在全球范围内公开招募新合作伙伴。

3、事件结果

旷日持久的中国商标第一案价值1080亿元的 商标之争终于有了定论,2012年5月10日晚间,广州药业在香港联合交易发布公告称。

根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2012年5月9日的裁决书,广药集团与鸿道(集团)签订的《“ ”商标许可补充协议》和《关于“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无效,鸿道(集团)有限公司停止使用“ ”商标。

广州药业2012年7月16日公告,控股股东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收到 市第一中级人民 日期为2012年7月13日的民事裁定书。

根据该裁定书, 一中院就鸿道(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的撤销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于2012年5月9日作出的仲裁裁决的申请作出裁定,驳回鸿道集团提出的撤销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12)中国贸仲京裁字第0240号仲裁裁决的申请。

例三、万科股权之争

是中国A股市场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场公司并购与反并购攻防战。2015年12月17日,一份王石内部讲话公开挑战宝能系,万科股权之争正式进入正面肉搏阶段。

按照万科公告披露,宝能系持股比例已经达到了25.04%,距离控股股东地位仅一步之遥。2017年6月9日晚,中国恒大转让14.07%万科股权予深铁,终破" 之争"僵局。此次转让后,深圳地铁正式成为万科第一大股东,万科大股东再次易主。

中国恒大公司于2017年6月9日作为转让方与受让方深圳地铁签订协议,据此将持有的共15.53亿股 股出售予受让方,总对价约为人民币292亿元,每股转让价格18.80元。预期将就出售事项产生亏损约为70.7亿元,惟以最终审计为准。

本次转让后,恒大此前所持14.07%万科股份全部出清,深铁持股由15.31%变为29.38%,超宝能25.4%持股成万科第一大股东。

目前万科各方股东持股比例依次为:第一大股东深圳地铁29.38%、第二大股 能系25.4%、第三大股东安邦6.73%。此前,3月份,恒大已经将所持万科股份表决权、提案权及参加股东大会的权利,不可撤销地委托给地铁集团行使,期限一年。

例四、高德起诉滴滴

高德软件有限公司、高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 嘀嘀无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小桔科技有限公司诉至 市朝阳区人民 ,诉称滴滴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并索赔7500万元。

高德诉称滴滴“挖角”,严重损害自身利益。高德称滴滴公司明知同为被告的几名员工在原告处承担要职且对原告负有竞业限制义务采用教唆、劝诱、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致使其脱离与原告的雇佣关系,并有部分员工离职前夕大量拷贝原告公司商业秘密。

此外,高德还诉称,滴滴的宣传具有片面性,有贬低其他同业经营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严重损害了代表社会公共利益的市场竞争秩序,违反了商业道 诚实信用原则。

例五、万福生科财务造假

万福生科最先被发现的造假行为是2012年半年报。在2012年半年度报告中,该公司虚增营业收入1.88亿元,虚增营业成本1.46亿元、虚增净利润4023.16万元,前述数据金额较大,且导致该公司2012年上半年财务报告盈亏方向发生变化,情节严重。

因此万福生科被湖南省证监局立案调查,并在2012年11月23日被深交所公开谴责。随着监管部门调查的深入,万福生科以往的“恶行”终于被揭露出来。万福生科2012年3月2日公告称,经公司自查发现2008年至2011年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初步自查结果如下:

2008年至2011年累计虚增收入7.4亿元左右,虚增营业利润1.8亿元左右,虚增净利润1.6亿元左右。据万福生科招股说明书及2012年年报,2008~2011年,该公司净利润分别是2565.82万元、3956.39万元、5555.4万元和6026.86万元,四年内净利润总数为1.81亿元。

可是其中有1.6亿元净利润是虚构的,实际上四年合计净利润数只有2000万元左右,近九成为“造假”所得。

2012年5月10日召开新闻通气会,专门通报万福生科涉嫌欺诈发行及相关中介机构 违规案的行政处罚结果,拟对万福生科罚款30万元,对平安证券、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博鳌律师事务所分别罚没7650万元、414万元、210万元。

新闻发言人表示,万福生科案的行政调查现已终结。涉及刑事处罚部分的, 已于2011年4月份将万福生科及两名涉嫌犯罪的人员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而涉及行政处罚部分的,现已进入行政处罚预先告知阶段。

由于涉嫌欺诈发行股票和信息披露 ,万福生科被 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龚永福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其他19名高管给予警告,并处以25万元至5万元罚款。此外,拟对龚永福以及万福生科原财务总监覃学军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而平安证券在万福生科上市保荐工作中,未能勤勉尽责,并存在虚假记载, 拟对其给予警告,没收其该保荐业务收入2550万元,并处以2倍的罚款,暂停其保荐机构资格3个月;对保荐代表人吴文浩、何涛处以30万元罚款,撤销保荐代表人资格和证券从业资格,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另外, 拟对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没收业务收入138万元,并处以2倍的罚款,撤销其证券服务业务许可;对湖南博鳌律师事务所没收业务收入70万元,并处以2倍的罚款,且12个月内不接受其出具的证券发行专项文件。同时, 也对两家机构的涉案人员进行依法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 吴英集资 案重审改判死缓

参考资料来源: 网 红罐之争今日开庭 索赔3096万广药索赔1.5亿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经济网 万科股权之争

参考资料来源: 网 高德起诉滴滴不正当竞争 并索赔7500万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经济网 万福生科财务造假

经济法案例 急!

(1)丙为有限合伙人,以劳务作价出资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四条:“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2)丙为有限合伙人,不得执行合伙事务。依据《合伙企业法》法条:第六十八条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3)符合法律规定。第二十二条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 同意。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4)不符合。《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二条 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5)符合约定。第十七条 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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